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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处置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选聘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3-09-07 17:38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为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选聘专项法律顾问,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专项法律顾问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方式

(三)服务费最高限价:3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时间: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服务范围

1.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我公司拟定处置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

3.协助我公司甄选意向、潜在收购方,并根据我公司需求对其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4.为确定处置价格依据,组织协调我公司及我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5.代表我公司参与商务谈判,为我公司争取最大化利益;

6.协助我公司召开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就本次处置征求职工意见,就职工安置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7.审阅、修改或起草与本次处置有关的配套法律文件,协助我公司召开集体决策审批会议,就本次处置事项取得我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8.审阅、修改或起草报批或请示文件,就本次处置事项取得我公司上级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文件;

9.审阅、修改或起草产权交易所进场处置申请文件,协助我公司办理相关的招标、拍卖、挂牌等进场处置手续,确保处置程序顺利进行;

10.协助我公司办理股权交割、资产交付、产权登记手续;

11.接受我公司咨询并提供专业意见(书面或口头),就相关文件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2.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完成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审批及工作进度确定。

三、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取得从事法律服务执业许可证,有稳定的经营管理场所或办事机构。

2.服务团队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丰富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熟悉资本市场、投融资、并购重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

(5)能积极有效地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

(6)严格遵纪守法,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处分。

(二)信誉要求

信誉及执业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业绩要求

拟选派法律服务团队近三年内(含3年)有从事资本市场、投融资、并购重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股权处置或股权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

四、提交成果

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处置方案;

  • 相关尽职调查文件;

(三)相关法律意见书;

(四)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各类问题解决方案;

(五)职工安置方案;

(六)在服务过程中,委托方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内容。

五、服务费用

(一)本项工作服务费控制价为30万元(含税价);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实行总费用包干的计费模式。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时间:请响应人收到比选邀请文件后,在【2023】年【09】月【11】日【18】时【00】分前作出响应,在“确认函”栏中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采购人,以确认收到。

(二)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18】时【00】。

(二)递交地点及联系人:云南省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党群工作部 张先生,联系方式:13368786919;联系邮箱:13638703666@163.com。

(三)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共2份递交。

(四)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受。

七、评审

(一) 评审工作由比选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5人构成,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二)评审小组推选评审小组组长,由比选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工作。

(三)评审过程及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泄露。

(四)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选人不得向评审组成人员或其他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五)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申请文件的盖章、签署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2.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或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比选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申请文件,或在一份申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比选申请人之间的申请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

5.以他人的名义参加比选、串通比选、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比选的;

八、预计评审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raner.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5:30前往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比选邀请文件。

十一、监督

云南燃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878-3876155。